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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黄土·大荔县
《百姓》记者 陆家木
“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断子孙的饭碗,遗祸子孙后代。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不能动摇。”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可是,一些地方政府面对中央的三令五申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打着经营城市,招商引资的旗号,不顾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强行甚至采用暴力把土地从农民手中夺走。
近日,记者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陕西省大荔县政府不顾国家土地政策和农民利益,多次大量征用土地﹑导致当地许多百姓耕无地、食无粮,甚至有部分农民因不同意征地被大荔县政府以种种理由关押起来,国家赋予人民的权利在这里被随意的践踏。
未批先占 官商抢地以租代征
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早在2004年发布的一则治理城市盲目扩建和随意修建大广场宽马路的通告中曾明确指出,城市主要干道(包括道路两边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根据有关城市标准的划分,大荔县很显然是个小城市,大荔正在修建的洛滨大道与国家四部委的规定不符且超标很多。是谁给了大荔县领导这么大的胆子敢于同国家政策相抗衡?记者不得而知!
据当地村民反映,洛滨大道工程于2006年3月破土动工。该项目在108国道以西占用城关镇西长村、东长村、仁厚村耕地580余亩;108国道东侧占用该县城关镇北关村、大巷村耕地210亩。而这近800亩的土地都是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强行把农民手中承包期30年的土地掠夺过来的。更匪夷所思的是,2006年3月破土动工的工程,于2006年11月被农民日报曝光时还未办理征地手续,后来据说政府办了批文但国家只批了500亩。
记者看到村民保留的大荔县城乡建设局于2006年5月29日签发的“关于洛滨大道东段开发建设的初步意见”,该《意见》后被任润民副县长批准,并报政府常务会通过。《意见》称:为了进一步扩张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并从‘经营城市、开发城市’角度出发,我局与西安宝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达成的初步协议:洛滨大道东段开发建设工程约2000万人民币由宝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支付;政府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约需200万元,修建道路北侧排水管约需100万元。而回报开发商的则是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将洛滨大道东段可利用规划用地的110亩予以开发商建设使用。村民李某气愤地说:“政府分明是拿我们农民的土地与开发商来了一次利益共享,政府可以用卖地的钱建造一条漂亮的政府一条街,而开发商则廉价的获取建设用地盖楼卖钱,最终坑害的是我们农民,连生活都没有了保证!”
埝城村村民提供的另一份用地协议:甲方为城关镇埝城村,乙方为大荔县城乡建设局;内容: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尽快解决拆迁户安置、西二环北段、同州路建设投资偿还及市政基础设施矛盾。按照2003年县政府与陕西广安公司签定的补充合同,以及2006年元月11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埝城村93亩耕地,使用期限为23年,以每亩每年1500人民币,93亩23年共计320。85万元租给大荔县城乡建设局。而现在的这块土地上,春江花园住宅小区正在紧张建设之中,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场地上一个看护建筑材料的帐篷上面,赫然写着“救灾专用”的字样,这顶帐篷似乎在向人们炫耀着这家公司背后的力量。在这个工地的路对面是一个看起来已经有很多年历史的果园,临马路的一边砌着一道砖墙。据园内村民反映,这是埝城村一组的耕地,围墙外的土地已被征用,围墙里面的土地去年冬天已经被政府预定征用。一位老人告诉记者,由于周围楼房的建筑用料四处横飞,这片还未被征走的果园已经大不如从前,果树开花时遭受到石灰等粉尘的侵袭,只开花不结果,这样活受罪还不如卖给政府算了。
洛滨大道、迎宾大道、几千亩的耕地被撂荒似乎还难以满足大荔县部分领导者的“建设抱负”,在大荔县城西面正在施工的工业大道,同样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征收槐村园的土地。为了美化大荔,为了建设大荔,大荔县的最高领导者们制定了一个宏伟的发展计划:“西拓北进”的计划。
为求生存 村民维权反遭毒打
北关村村民反映:2006年3月27日,大荔县政府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领导会同房产开发商联合起来强行征地。为了保住自己的活命田,村民纷纷上前阻拦,却被被大荔县公安干警以“扰乱工地建设秩序”的罪名“加以教育”,并当场对石淑霞、康丁山、潘春霞、武春阳(音)四人给以行政拘留。除石淑霞年过古稀当天释放外,其余三人均被拘留10天。
城关镇埝城村村民反映:2007年4月19日上午8时左右,县政府任县长协同城建局、城关镇、埝城村委会等多名领导,带领公安局40名干警,在没有出示任何土地征用手续的前提下,就对埝城村吴贵忠承包的5亩果树园及养猪厂进行强制拆除,猪圈里的猪被政府用铲车活埋,还在开花的犁树也被生生铲断。吴贵忠一家上前阻拦要求讨要说法,却被公安局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罪名,强行带回大荔县巡特警大队,吴贵忠的女儿据理力争却遭到一顿毒打。吴贵忠一家将大荔县政府告上法庭,政府败诉,但大荔县政府至今仍未对强占农民承包地造成农民直接损失一事做出任何赔偿。
如此践踏法律的野蛮事件远远不止这些。纳入大荔县“西拓北进”计划的工业大道在建设过程中,同样对涉地村庄﹑槐园村不同意卖地村民进行了殴打、拘留。在法制社会如此健全的今天,大荔县政府动辄就出动公安局等法制部门,对无辜手无寸铁的百姓进行打压,政府的形象何在,国家的法律在这里正被亵渎!
城关镇埝城村村民告诉记者:土地赔偿安置是按照23年赔偿的,每亩每年只有1500元,也就是说政府变相的把土地用租地形式夺走的;所以村里至今尚有多户人家不同意征地,拒绝领取征地补偿款。农民没有了土地,只能一边到处打打零工养家糊口,一边不断上访企求救回自己的土地。在暗访中有一部分胆小的人对记者这样说:“人家有权有势还跟黑社会有联系,我们老百姓可惹不起,你可别把我们说出去啊!那几个告状的有好几个都被打伤过。”
村民在主管土地的任润民副县长办公室提到县上征地对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时,任县长说:“下岗职工连地、钱都没有,谁管呢?你们每天还有9毛钱呢!”当提到安置文件时,任副县长竟然说:“政策是游戏,谁制订的政策你们找谁要钱去!”
事件背后的深思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指出,在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一度被遏制的土地违法势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反弹,地方政府主导、“以租代征”仍是当前主要的土地违法形式。 谈到土地违法行为禁而不止,甚至出现反弹的原因,该局长认为,一是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冲动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抑制;二是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未到位,体制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土地“未批先用”问题,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下更加突出;三是依法、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还缺少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撑,部门之间的协调亟待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机制的改革和完善、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实施尚需加大力度。 “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该局长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此外,村组集体非法出租土地、变相买卖土地现象增多,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 这位局长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今年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总理的话不是对国土资源部门一家说的,而是说给全国人民听的,尤其是说给违法违规用地者听的。我们相信,总理的明确要求,将有利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也将有利于耕地保护。”
“今年将继续严查违法案件。”据悉,国土资源部将积极配合监察部,继续开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专项行动。在查办过程中,不仅要查清责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有效预防新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出现。另外,还要认真落实好土地保护领导责任制。
在记者离开大荔的时候一位农民边擦眼泪边对记者说:“你看,那么多的地可都是好地,已经慌几年了,要是都种上庄稼一年收的粮食就够我们县上领导吃上二百年!”
链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发办(2007)71号第三条: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一些地方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整理折抵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名义,擅自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发生破产、兼并等情形时,所涉及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可依法转移。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只能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已经批准的试点范围内。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必须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不减少。不得以试点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强制搬迁,侵害农民权益。
(编后:出于负责的态度,本刊曾于2008年5月11日致函给大荔县的主要领导,但时至今日,本刊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关于土地供应管理与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关系,这位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价格是市场机制和综合政策的产物,不可能由土地政策主导。目前,针对部分房地产重点城市的调研已经结束,有关方面正在加紧研究,将积极出台政策性成果。加强房地产批后监管、严厉打击闲置土地等细化政策正在紧锣密鼓酝酿中。
看了上面的真实情况后,我做为大荔的老乡,可以百分之百的证明:以上关于出卖土地绝对真实.恳求有关领导能够给予人民一个合理的回答.人民呼吁:当今社会还有天理吗?上面文章还提到该村村长利用黑势力欺压百姓.可以看的出:国家没有王法了,也被黑势力吓着了.
真实,但是还不详细,感谢你们,敢说真实的话,你们是中国新闻界骄傲
胡扯!不知道就不要胡说!!谁说猪被活埋?又是谁说干警打人的?? 简直是胡扯!! 用不真是的内容来吸引大家的眼球吗?
编后:出于负责的态度,本刊曾于2008年5月11日致函给大荔县的主要领导,但时至今日,本刊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负责的态度?不真实的事情宣传出来算是对众多的网民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