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冬天来临了的原因吧,或者是一种不知所由的联想,今天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狗皮褥子这物件,小于我这年龄段的人恐怕没多少人记得这东西,更别提肌肤与之相贴相亲享用过狗皮褥子了。
现在动物中狗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物之上,仅次于人,甚至养在富贵家庭里的幸运狗那比普通人的地位可高多了。狗基本上在享受人的待遇了,吃现成的狗粮,甚至和人一样,也被食物中的三聚氰胺害得有得肾结石而死的;睡狗床,穿狗衣,上户口,有狗名,死了主人还可能为之举行狗葬,立狗坟,竖狗碑。万千宠爱于一身,谁还会以为狗皮可以为人所用呢?
说到这里我都有点不敢往下说了,既然说了个头,就还是接着说下去吧。从前的狗,那真是为人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首先人们养它,就是为了让它看家护院,吃着剩菜剩饭,忠诚地尽职尽责。我小的时候我家养了一条黑白相间大花狗,它就像我童年的伙伴,守护着我的成长。在它已经很老了的时候,它惹祸了,它咬死了人家的猪仔。当时在农村,有一个流行的规则,如果谁家养的狗咬了人或者咬死了人家家养的鸡鸭畜牲,主人必须自觉地打死惹事的狗,不然受害一方就会动手打狗。
我家那条狗本来很温顺,为什么一反常态咬猪呢?我想可能是它太老了,丧失了被人驯化出来的狗性,回归了得自遗传的天性。而在当时,人们只是认为它老得不懂人事了,找死。我的父亲无奈地准备处死它。打是不忍心动手的,别人帮着出主意灌死它。众人帮忙,用绳子把狗吊在我家院子里的桃树上。残忍的场面我没有看见,妈妈不让我看。我在烧火,妈妈在做饭,听见一声狗的惨叫,我和妈妈都抽泣着。我至今记得妈妈当时的样子。
即使这样不忍,即使这样伤心,我们还是扒了那狗的皮,吃了那狗的狗肉。狗肉分给邻居大家一起吃,吃了那一次狗肉,至今我再没吃过狗肉。狗皮被扒成完整的样子,毛面朝下皮面朝上地平放在房门口经常走动的地面上踩踏,上面好像撒了一些草木灰和盐,属于土法制革的一种方法。一段时间之后,揭下来钉到墙上自然风干晾干。可能还要放到外面太阳晒一晒,我就不太了解了。最后,把狗皮缝到褥子上,就成为狗皮褥子。
没有了狗的年月,狗皮褥子一直最贴身地陪伴着我长大。那狗皮褥子和那条大花狗一起,最终消失在我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