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15”都是电视台最激动的时候,可以挥舞“大刀”向一切假冒伪劣砍去。这真是件大善事,老百姓每年都盼望着李咏、王小丫们宣读那罪恶的名单,一吐胸中块垒。可每次怀着感恩的心情看完节目,我都有个更加“罪恶”的想法:电视传媒几时才会把大刀往自己头上挥两下呢?
作为一个忠实的电视节目消费者,我早就有些话想说了。假唱的事就不说了吧,这话题都老掉牙了,别人打死都不认,你也不能把他吃了。眼下最可恶的是强行搭售,50分钟的电视剧,电视台恨不得拆成50段播出,再在每一段中间插播5分钟的广告!试想如果我买的腊肠中间被分段塞进了豆腐渣,那还不被电视台曝了N次光。另一个不能忍受的是精美包装下的平庸商品,代表作就是各种综艺晚会。我不知道电视台的同志们每年猛批豪华装中秋月饼或其他什么名不副实的保健品时,有没有想过那些玩意儿像极了电视晚会,都是花大价钱搞包装,里边内容实在平平,甚至像南京冠生园那样新饼装陈馅的事也不少见。再有一个就是注水,一集电视剧能说完的事怎么也得拖三集,连续剧越拍越长,主题歌越唱越多。当然这都是基于集数与广告成正比,歌曲又可以另出专辑卖钱的原由。如果这种事被视为正常的话,那么屠夫往牛肉里注水以增加重量又有什么可谴责的呢?
我们似乎被引进了一个误区,那就是物质产品的缺陷罪不可赦,精神产品是属于阳春白雪的东西,说不得,一说就显得自己浅薄。在这样的误导下,精神产品制造者们肆无忌惮地造着“歪”货,并且,高雅地赚着钱。高,实在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