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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4:45:09 | By: teliduxing ]
 

zt者按:在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判断老罗是炒做之前
请先不要就炒做的话题批评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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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罗永浩
据信,“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并送去医院。不想,老人及家人得知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异口同声指其撞了人,要他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13万多元。2007年9月5日此案一审判决,彭宇被判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四万余元。”(括号内的文字引自某网的专题文字,我觉得倾向性很强,所以在前面加了“据信”。)

南京本地网友的讨论版:
http://www.xici.net/b103081/board.asp?pn=2

彭宇案一审判决书:
http://www.gaibangshequ.com/viewthread.php?tid=136094&extra=page%3D1

和我意料中的一样,各个论坛上又有很多脆弱的人在回帖中说,“这个社会,千万别做好人!”,“活该,让你做好事!记住,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天啊,太可怕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做好事了”... ...

每次看到类似的反应,我都会很讨厌,讨厌这些脆弱的人,我希望这些对做一个好人毫不坚定的家伙们自己偷偷放弃(如果一定要),而不是蹦出来告诉大家“我放弃了!我不干了!我不想再做好人了!我成熟了!你也成熟吧!”可想而知,他们还会把他们的孩子教育成和他们一样的货色。

过去我碰到这样的事情总是感到很难过,也很无奈,但今天,我想到也许我可以用牛博网来做点什么,也许可以号召广大读者们给彭宇捐款,也许可以因此让那些被令人作呕的社会刺激得准备放弃做一个好人的人,和那些已经放弃了的人,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

1. 看了所有的帖子之后,我自己倾向于相信彭宇。但请你根据你能找到的资料做你自己的判断,不要因为我说了什么而决定捐款,如果将来证明我的判断是错的,你可以骂我,但是不要埋怨什么。

2. 对徐老太我什么都不想说,因为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徐老太撒谎,如果徐老太是因为穷这么做,我很同情她,请大家不要在这里骂她。

3. 如果彭宇不上诉或是上诉后终审再次败诉,我们会把这笔钱作为对他善有恶报(我个人相信是这样)的补偿。如果彭宇上诉并且赢了官司,我们仍然会把这笔钱转赠给他,作为对一个做好事的人(我个人相信他是)表示的敬意。

4. 南京本地的金陵晚报上说,“这类事件不管谁是谁非,它造成的社会消极影响非常大,直接破坏社会的诚信危机” (最后一句话是病句^_^,好在我们能看懂),我同意这段话,所以我觉得即便彭宇真是撞了老太太的人,捐款活动仍然有意义,你也许因此便宜了一个坏蛋(我们都不在现场,不能百分之百排除这个可能),但是你的行为会让无数个将来要做好事的人心里感到温暖和踏实。这比仅仅是帮助了一个好人本身有意义的多。

5. 捐款的期限是两个月,从今天(9月6日)起到11月6日为止,如果金额超过一审判决的45876.36元,超出部分也会赠予彭宇,如果少于45876.36元,我和我的朋友们会出钱补足不够的部分。这期间我们会不断公布收到捐款的金额。

6. 只有当你对上述内容没有异议的时候,我们才考虑接受你的捐赠。

又:具体操作上可能存在法律问题,我会请教律师并联系彭宇本人后,于9月6日晚上12点之前把最终的捐赠方案的细则公布在这里。
http://www.bullog.cn/blogs/laoluo/archives/9834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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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9-19 15:01:23 | By: Hello(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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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9-19 14:24:04 | By: Hello(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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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8-9-11 22:14:20 | By: gfccp(游客) ]
 
真扯蛋,很多人那么说以后不做好人,是为了声援彭宇,并不是以后不做好人...你这个真是有问题..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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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8 6:49:51 | By: hahah(游客) ]
 
                                    总有新鲜事,又出白眼狼。
             金陵有彭生,天生热心肠。
             某日乘公交,老妪跌道旁。
             彭生忙下车,扶起老大娘。
             送她上医院,药费先垫上。
             检查又拍片,好事做到堂。
             本该积阴德,不料上洋当。
             彭生自不知,大娘原属狼。
             其人本姓徐,姑且称徐娘。
             徐娘虽垂老,心地却无良。
             逮谁就咬谁,心黑赛灶墙。
             大恩不言谢,反把他咬伤。
             索赔十三万,血盆口大张。
             彭生大惊骇,众人皆彷徨。
             幸得有义士,正好在现场。
             目睹前后事,义愤难阻挡。
             愿为彭生辩,兼把正义张。
             善举惹官司,争执各不让。
             彭生有人证,自忖应无妨。
             世事实难测,徐娘有尚方。
             狼子做衙役,伪证呈公堂。
             当场被戳穿,丝毫不慌张。
             依旧侃侃谈,职业显素养。
             鼓楼区法院,审案忒荒唐。
             证人撂一边,原则当白相。
             饭桶做法官,断案靠想象:
             "行善不合理,作恶才荣光;
             日行一善者,精神不正常;
             无端做好事,定是理亏方。"
             逻辑竟如斯,彭生必输光。
             罚他四万五,权当是补偿。
             徐娘笑开颜,彭生意怏怏。
             善人遭霜打,丑类却彰张。
             案情传市井,路人纷嚷嚷:
             "好事做不得,好汉不能当。
             殷鉴不远处,彭生为榜样。
             见有人遭难,当袖手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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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7 22:54:09 | By: 正常人(游客) ]
 
以下引用也来讲两句(游客)在2007-9-6 22:44:21发表的评论:

网友们似乎都认定彭宇是在做好事,所以同情他,觉得他很冤枉。但现在的问题是,彭宇的主张是否可信,彭宇是否就真的在做好事?我们凭什么那么信任彭宇的话,而不信南京老太的话?再说,法院的判决是建立在正当程序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经过了应诉、举证、质证和答辩的过程,最后法官依据全案情况作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就应该得到尊重。媒体的审判也应该建立在道德之上。说什么法院公信力不高,难道媒体的公信力就高,媒体的话就千真万确?媒体怎么老是忽悠百姓,说什么房价上涨?

真可谓疯言疯语!蠢到连判决书都读不懂你还出来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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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7 22:47:53 | By: 正义者的声音(游客) ]
 
以下引用脆弱的人(游客)在2007-9-7 11:26:20发表的评论:

狗日的,你以为你是谁呀?
大家给他捐1元钱,你把剩下的45875.36全拿了吧,不拿你是龟孙子!!!!
你混蛋!你不愿捐拉倒!!不稀罕你这没良心没道德的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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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6 6:53:16 | By: 关注(游客) ]
 

罗先生,既然捐款暂时不宜实施,可否举行一个网上签名支持活动,让社会知道都有谁在关注这一“世纪大案”。签名必须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等,每个签名人可用一名话表明自己最想表态的观点,签名信息在不暴露签名人隐私的条件下向社会公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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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6 6:45:15 | By: 关注(游客) ]
 
作者:林达 旅美作家
  
  虽然我国司法体制不是英美那样的判例法,但并不是说有了法律条文就一定会有好的体制,法律条文的实现仍然取决于实践,好的体制仍然要由一个个案例建立起来。如果体制是一栋大厦,那么一个案例就像一块砖一片瓦。南京彭宇一案所提出的问题,还将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出现,值得所有人深思。
  
  彭宇案首先在教育大众。彭宇案从一开始就得到电视媒体的广泛报道,法庭审理的关键场景都有电视转播,如今在网上还能看到主要的电视片断。彭宇案及其一审判决公布后,网上热烈讨论,无异于一场普法教育。作为大众一员,从此案中应该学得的是对司法制度和判决的尊重。一审判决有疑点,但这不是大众藐视和蔑视司法制度的理由。彭宇案还有待上诉和二审,被告彭宇并没有穷尽司法程序。某个法官职业表现失当,不等于整个司法体制的沦落。此时表现出对司法的失望绝望,乃至于恼怒漫骂,不是现代社会公民的适当态度。
  
  反过来说,此案对法官和司法从业人员更是一个教育。大众对司法的尊重,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法院和法官,必须用自己的职业行为来赢得尊重。社会对法官的第一要求,是公正不偏袒。彭宇案一审引起舆论大哗,与其说这是因为此案双方都缺乏直接证据,法官难判,不如说是一审判决书暴露了法官的偏袒。民众最怕的是法院打关系官司。彭宇案一审在证据采信和逻辑推理方面,表现出法官的一厢情愿,把判决书写得自圆其说只能说服自己,却说服不了大众。最不可思议的是,当对原告不利的关键证人出庭时,原告一口咬定没见过此人,判决书居然说“因证人未能当庭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其身份,本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显然,原告之矢口否认和证人是否当庭出示身份证没有联系,原告是否认出证人,并非法院“导致”的。法院的解释,给人以明显掩饰的感觉。法院判决书基本回避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如此偏袒,到了强横霸道的地步。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彭宇一案远不是天下最难判的案子,如果法官能要求自己不偏不倚,此案并不难审,也不难判。司法诉讼,不管怎么判,输的一方总是会觉得结果不公平。但是民众为什么还会来打官司?什么是民众尊重和服从法院和法官的前提?那是他们相信法院本身、相信法官主观上会力求公平。所以,司法特别讲究程序,讲究预定的游戏规则要服从,讲究法官要表现得不偏不倚。就像大家去看球赛,球技好坏是一回事,大家去的时候至少相信,裁判必须是公正的。
  
  彭宇一案的法官,一定会从此案中吸取教训。法官难当不难当,全看你心是不是“正”。随着司法公开化,你的判决,你所写下的判决书,将被大众逐字逐句地检查。法官当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有明显偏袒行为,在法治健全的国家,是要被弹劾的。
  
  彭宇一案对涉案的派出所和警察也上了一堂课。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案,当时做下笔录的派出所,理应中立。所长和警察,是国家公务人员,也应该有自己的职业行为规范。派出所所长在原始笔录失落、派出所电脑里存有笔录照片之来历等问题上,对法庭提供的情况,在电视镜头前被当场揭穿为谎言。作为执法人员,应该知道在法庭上如此表现,不仅不符合职业规范,而且够得上被起诉作了伪证。法官对任何人在法庭上的谎言,理应感到愤怒,因为撒谎是对法庭的不敬,是对审理的干扰和破坏。彭宇案的一审判决,对法庭上原告一方和派出所所长作证之破绽视而不见,怎能让大众不怀疑法官在打关系官司?
  
  彭宇案正在走向上诉和二审。希望二审判决能够表现得公正。不管二审判决的结果是什么,二审判决书应该让大众心服口服,让大众觉得我们的司法体制值得尊重,让大众对社会正义和道德有信心。一审判决后,人们纷纷发问:生活在后彭宇时代的中国,当你看到一个老人跌倒在大街上,你还会出手相扶吗?但愿二审判决能够让我们相信,天下仍然有公道,当你老了的时候,万一在大街上跌倒,你可以指望,你面前仍然会出现素不相识的人们出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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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1 12:56:33 | By: 性情中人(游客) ]
 

我倒是希望彭宇莫再上诉了,没戏唱的.那有一审判了,二审又再自己煽自己耳光的.认了吧.就当拿钱买了教训.你要认命,认清现在社会的现状.大不了,你下次就有意开个车去把法官的老母碾了,再看他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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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0 16:46:15 | By: 袁宏(游客) ]
 

http://blog.phoenixtv.com/html/50/962050-1046408.html

 

南京彭宇案出现戏剧性的变数,徐老太是个碰瓷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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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10 1:44:41 | By: 中国农民(游客) ]
 

当法律不再保护平民,当法律不再保护正义
我们一直坚持的所谓底线其实已经不存在了
因为这个时候,法律变成一部分人谋求利益的工具而已
鼓楼法院能弱智到这个地步,如果我是院长,子宫以谢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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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8 5:13:40 | By: 强强(游客) ]
 
我也不敢说谁是谁非的,有能力的人争取让上层人物介入吧,中国的事,有上层人物介入的话,就会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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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7 13:40:11 | By: 12345678(游客) ]
 
有一天早晨,看到我父亲的朋友躺在立交桥下,赶忙过去问:''伯伯,打120,还是先给家里打电话来人,要我帮忙什么?''旁边有个老太太说:''小伙子,是你碰倒的?''我当时就骂她老不死的想讹人,你是活腻了,我来时你就在旁边,别找事儿,是不是后半辈子没人养活.事后,我非常烦心了好多天,终于平静下来.从此,再与人开玩笑,总说:''求求你打我,后半辈子有人养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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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7 11:26:20 | By: 脆弱的人(游客) ]
 
狗日的,你以为你是谁呀?
大家给他捐1元钱,你把剩下的45875.36全拿了吧,不拿你是龟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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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7 9:34:16 | By: 路过(游客) ]
 
支持彭宇,上诉,连那个派出所一起告,凭什么把笔录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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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23:34:14 | By: 善良人(游客) ]
 

欲哭无泪......这是个什么世道呀!!!

只能深深地叹口气,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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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23:11:07 | By: hale(游客) ]
 
以下引用也来讲两句(游客)在2007-9-6 22:44:21发表的评论:

网友们似乎都认定彭宇是在做好事,所以同情他,觉得他很冤枉。但现在的问题是,彭宇的主张是否可信,彭宇是否就真的在做好事?我们凭什么那么信任彭宇的话,而不信南京老太的话?再说,法院的判决是建立在正当程序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经过了应诉、举证、质证和答辩的过程,最后法官依据全案情况作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就应该得到尊重。媒体的审判也应该建立在道德之上。说什么法院公信力不高,难道媒体的公信力就高,媒体的话就千真万确?媒体怎么老是忽悠百姓,说什么房价上涨?


你好好看看判决书再来说。

看看判决书的第一以及第四条。“根据常理推测.....”

 

 
彭宇是否真的在做好事,凭什么说他在做好事,谁有权判断真相?
[ 2007-9-6 22:44:21 | By: 也来讲两句(游客) ]
 
网友们似乎都认定彭宇是在做好事,所以同情他,觉得他很冤枉。但现在的问题是,彭宇的主张是否可信,彭宇是否就真的在做好事?我们凭什么那么信任彭宇的话,而不信南京老太的话?再说,法院的判决是建立在正当程序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经过了应诉、举证、质证和答辩的过程,最后法官依据全案情况作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就应该得到尊重。媒体的审判也应该建立在道德之上。说什么法院公信力不高,难道媒体的公信力就高,媒体的话就千真万确?媒体怎么老是忽悠百姓,说什么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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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21:33:56 | By: 441414(游客) ]
 
彭宇可以去告那个派出所,因为派出所的笔录本来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现在派出所把笔录丢失了,造成自己的直接经济损失45000元,再加精神损失100000元,名誉损失100000。共计245000元。最后法院判决派出所无过错,但要“补偿"(记住不能要赔偿)40%,就是98000元,姓彭的,这下你发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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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8:41:25 | By: 公道自在人心(游客) ]
 

(1)放狗屁的法官、无直接证据、怎靠推断案啊。

(2)糊涂王八蛋法官。彭宇有直接证人。不查证人真伪、不采信证人证言、此推理怎能服众啊。

(3)、、、、法官。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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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7:54:39 | By: 顺其自然(游客) ]
 

只想说一句:证人陈先生打求助电话,110和电信是会有记录的。这是关键的节点。

从这里入手,陈先生是证人还是伪证人,老太太否认证人的说法是真是假,都可以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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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7:14:05 | By: sd(游客) ]
 

我觉得应该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上诉,连鼓楼区法院一起告.这样的判决书也叫能下得出来.

社会成什么样子啦,儿子是**怎么啦.**就可以毁灭证据栽脏陷害啊.

好事还能做嘛.依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就是:你没撞人你为什么去扶她,你没撞她那你为什么给她垫200块钱不索要欠条.无稽之谈.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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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4:37:41 | By: 伤心的人(游客) ]
 

支持彭宇上诉,但原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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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4:37:18 | By: 松白(游客) ]
 
老罗做了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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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3:39:51 | By: 7929(游客) ]
 

其实楼主你才是脆弱的,给彭宇捐款是人道精神,但捐款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的是公平的判决。连法律都在打击好人的时候,你还拿什么教育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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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11:20:17 | By: renry(游客) ]
 
其实原被告的是否我们无法判断,但是在法院上,被告败诉的一个直接原因是那份笔录,而且是一份电子照片。
对于这点我认为,派出所是不能随便丢失的,应该也不会的,那记录本是很厚的,是不会轻易丢失的,这点只要理解公安系统的人都是明白的,不会是因为装修、搬家而丢失,只要另外一种可能……………………。

居然法院要采信这证据,就应该是原被告2方当时的证据,在此为何只有一份,就很让人想想。

要是彭宇继续下去,就要在此对这问题明确,现在我已经向公安部门投书此案件中,派出所及某些人在此案件中的表现和行为啦;
我现在公布公安系统的投诉举报网址,请有正义感的市民去投诉:
http://www.njga.gov.cn/cps/site/njga/2004/110.htm
http://www.nj.gov.cn/928/police_box/write_mail.asp
http://218.94.123.23:8090/tzxx/indexp
http://218.94.123.23:8090/supervise/ind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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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9:46:12 | By: GOTO(游客) ]
 
珍惜自己,远离老人。
除了自个儿爹妈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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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罗永浩: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关于南京彭宇)
[ 2007-9-6 9:43:18 | By: 路过(游客) ]
 
彭宇案』一审案结,莫须有的『按常理推论』的狗 屁证据和40%的败诉赔偿,让彭宇,陈先生(唯一证人),南京所以媒体以及关注此案的老百姓都一片哗然!!!
  
  案结当时,彭宇流泪,陈先生非常激动,对媒体高喊『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极其律师表示『毫无疑问会上诉』。
  在之前记者采访他问道以后碰到这样的事情还会做好事吗?彭宇回答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去做的。。。
  在此次案结后,记者再次问起同样的问题,彭宇说『以后不会这么冲动了。。。』
  
  这就是我们的狗 屁的社会,再次鄙视许(徐)老太极其畜 生的一家。。。
  希望gou日的法律可以偶尔的按照常理的站在正义和良知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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