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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乐意接受的2条五一祝辞并真诚转赠各位博友
[ 2008-4-30 22:25:11 | By: 老茂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一节特别法》规定,判处你快乐无期徒刑,剥夺郁闷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寂寞和烦恼,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你无权提起上诉,立即执行!

2,沿着滚烫的网络,来到你温馨的小屋,想起着多日的别情,憧憬着明天的欢乐,轻轻的向你问候,狠狠地把你思念,用我缠绵的柔情、奔放的感情、炽诚的热情、真挚的友情、愉快的心情,动情的祝你:五一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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