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 记 忆
.
最 新 评 论
.
专 题 分 类
.
最 新 日 志
.
最 新 留 言
.
搜 索
.
用 户 登 录
友 情 连 接
.
博 客 信 息
.
.
传媒博客首页
┊
博客圈
┊
所有博客
┊
注册博客
┊
博客之星
我最乐意接受的2条五一祝辞并真诚转赠各位博友
[ 2008-4-30 22:25:11 | By:
老茂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一节特别法》规定,判处你快乐无期徒刑,剥夺郁闷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寂寞和烦恼,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你无权提起上诉,立即执行!
2,沿着滚烫的网络,来到你温馨的小屋,想起着多日的别情,憧憬着明天的欢乐,轻轻的向你问候,狠狠地把你思念,用我缠绵的柔情、奔放的感情、炽诚的热情、真挚的友情、愉快的心情,动情的祝你:五一节快乐!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上一篇:
经典回放:“九一八”祭
下一篇:
婚典前来了讨喜乞巧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游客无须输入密码)
主 页:
标 题:
.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2-2003101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50304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鲁)字03号
山东视网联媒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mail:
blog@chinatv-net.com
Powered by oBl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