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凌辱百姓成为城管的一种乐趣 

  11月29日,湖北宜昌市一名城管队员在卖氢气球的郭太婆背后点火搞恶作剧,致氢气球爆燃,年已六旬的郭太婆头发眉毛顿时起火,左手也被烧伤,当郭太婆自己忙着扑火时,点火的城管队员却大笑着跑开了。12月4日,宜昌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对当事队员张某严肃处理,伤者的治疗费用全由该局承担。(12月5日《楚天都市报》)

  可怜的老妈妈,花甲之年的老妈妈,当她面对突然的气球爆燃,面对一声声巨响,面对一个个火球,该是怎样的惊慌失措,该是怎样的无助!可恨的是,当老妈妈手忙脚乱地扑打身上的火苗时,一旁的城管队员竟然在哈哈大笑,竟然在悠闲地看热闹。
  当凌辱百姓成为了一种恶作剧,一种乐趣,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悲哀,而这种建立在百姓痛苦上的乐趣又会给政府和百姓之间制造多大的间隙!近年来,党和政府都在一直致力于塑造亲民爱民的形象,致力于改善干群关系,可是就这么一起城管火烧卖气球的老妈妈事件,就会让多少人心寒。
  不再泛泛地说城管该如何整肃纪律,约束队伍,因为大家说得已经够多了,不必再多余地啰唆,城管何去何从,自己看着办。在此,只想阐明我的两个具体观点:其一,对点火队员张某的“严肃处理”不能变成“保护处理”,必须严肃坚决,个人认为,对这样以戏弄群众、伤害群众为乐的害群之马,应开除为宜;其二,郭妈妈的治疗费用应由城管队员张某个人承担,不应由城管局承担。《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城管队员张某点气球的行为与城管的执法管理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纯属个人行为,因此,郭妈妈的治疗费用必须由张某承担,而且,郭妈妈还可以要求张某赔偿误工费等其他经济损失。

  (摘自金羊网(广州) , 2008年12月7日)
zhuanjia75 发表于 2008-12-12 9:14:41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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